响水县运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沥青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3/6/29 15:37:55 点击次数:

第一章   响水县运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沥青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响水县运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实施进度江苏春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江苏春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决定就其所需的响水县运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沥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响水县运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沥青采购项目。招标人对上述范围有适当调整的权利。

2、工程规模:预算价为1868692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681823元。

3、项目地点:响水县境内。

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根据招标人下达的供货指令1日历天内进行备货并运至项目现场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评标办法为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5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付款:

沥青送至项目现场并铺装完毕后15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50%,响水县运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结束后15日内付至结算价的60%,响水县运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取得审计报告六个月后10日内付至本项目结算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结清(无息)。

七、其他

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春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http://cgjsgc.com/index.html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江苏春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响水县帝逸国际北门

人:朱先生

   话:187625133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人:李欣               

   话:15151002073

       电子邮件:12157774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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